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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宏文学校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20-12-31 15:30:27 人气: 作者:admin 人已围观本文有578个文字,大小约为2KB,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

  2019年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宏文学校招生简章(收费标准)

 

  一、招生计划(小学)

  一年级180人(6个班),其中寄宿生60人。本区120人,外区60人。

  二、报名条件

  本区、外区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招生政策的外省市、港澳台以及外籍学生。一年级新生须年满法定小学入学年龄(2012年9月1日——2013年8月31日出生)

  三、报名办法

  可于4月26日至28日,访问“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”进行报名。

  四、招生办法

  1、招生程序:

  1)4月8日至23日,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,上传学生照片。

  2)4月13日至21日,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“校园开发日”活动。

  3)4月23日,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。

  4)5月18日至19日,凭短信通知或入学报名系统通知,携带相关证件到校参加面谈。

  5)5月20日-21日,民办小学第一志愿录取。

  5月23日-24日,民办小学第二志愿录取。

  6)家长在规定时间内,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“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”(www.Xsc.cn)及时完成确认工作。

  7)8月15日前,向新生发放“入学通知书”。

  2、面谈范围及录取办法

  学校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,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,从兴趣爱好、生活行为、学习习惯、身心素质、家庭教育等方面,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。

  五、面谈时间

  2019年5月18至19日

  六、面谈时需要带的资料

  学生凭面谈通知,携带《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》、户籍证明、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》等相关证件;父母一方有效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灵活就业登记证》、学生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凭证》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等证件参加学校面谈。

  七、学费标准

  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文件《沪浦发改价〔2018〕365号》核准批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以及《上海市定价目录》规定,自2018年第一学期起,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宏文学校小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00元,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。

  我校将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工作,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。

本文地址:http://guoji.xhd.cn/zsjz/536.html

本文标题:2019年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宏文学校招生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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